心系教育发展 助力教师成长
成都市教育基金会 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
关于使用爱心基金捐赠奖励优秀青年教师的实施方案
根据爱心企业成都万灵科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捐赠意向,成都市教育基金会将在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每年使用2万元(三年共6万元)捐赠基金定向用于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优秀青年教师的奖励。为更好地激励学校优秀青年教师,结合学校实际,特拟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本次捐赠项目的实施小组
(一)组 长:唐建慧
(二)执行组长:易国栋、史玉川
(三)副 组 长:赖 菁、蔡泽勇、王雪梅
(四)成 员:杨元林、李 磊、刘松领、任 震、向 阳、朱章惠
二、优秀青年教师推选和奖励办法
(一)推选名额:10名(两校区各5名)
(二)推荐时间:每年8月份(捐赠年限内)
(三)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整
(四)推选办法:
1.推荐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当年的校级年度考核等须为“优秀”等级;
(3)有以下情况的,优先推荐:
①师德高尚、团结协作、传递正能量、同事关系融洽,在推动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班科教育集体、处室等团队建设中效果显著,得到大家一致认可的;
②中高考成绩优异在同类班级中领先或承担薄弱班级转化任务,成绩突出,得到年级同事、学生以及家长认可的。初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为中考学科;无中、高考成绩但工作态度认真、课堂教学水平高,学生及家长认可度高,组织活动积极且在各类比赛中获奖的;
③学科奥赛、中高考特优生、特色团队建设促进学生多元成才等拔尖创新人才基础培养工作成绩突出的;
④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论文、课题等科研项目且成果突出的;
⑤主动进行教改探索,并取得一定成绩且产生积极影响的;
⑥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超工作量的、校龄长的、学历高的。
2.推荐流程
(1)结合成都市每年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等的市级评优项目以及《成都七中(成都中学)教职工校级年度考评方案》和《成都七中(成都中学)构建校级评优体系工作方案》进行;
(2)在当年年度为“优秀”等级的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人员中推荐。
(3)在当年的8月份由成都七中结合学校年度评优工作进行组织推荐,形成最终推荐人选。
(五)奖励发放:由成都七中每年在9月1日之前以正式盖章函件的形式提供推荐的优秀青年教师名单及其个人账户信息,由成都市教育基金会直接将奖励资金于9月10日之前发放至优秀青年教师本人卡上。同时,在当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环节,由成都市教育基金会对获奖优秀青年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表彰证书。
三、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协商的,由成都市教育基金会和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共同协商处理。
成都市教育基金会
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