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基金会第四届第十四次理事会在成都市文庙西街4号教育技术装备中心5楼会议室举行,成都市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根据《慈善法》的相关规定,重新修改,将原章程第八条“由1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修改为“由7名理事组成理事会”并将修改后新的《成都市教育基金会章程》提交理事会研讨决定,经选票选举,理事、监事全票一致同意通过新章程。